万城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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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条款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惠购万城产品(以下称“本产品”),谨致谢意!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万城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向您做出下述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包括三包承诺、保修承诺、特别提醒及说明四个部分,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服务。

万城将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

1. 七(7日内免费退货
自售出之日(以正式发票日期为准,下同)起七(7)日内(含),如果本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
如您选择退货,请您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退货,并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 第八(8)至十五(15日内免费更换
自售出之日起第八(8)日至第十五(15)日内(含),如果本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
如您选择更换,请您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新产品。

3. 一(1)年内维修两次以上免费更换
自售出之日起一(1)年内(含),如果本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经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维修两(2)次(以维修记录填写内容为准,盖章有效)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您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授权维修机构名录,详见本保修证书第9、10页,下同)。

如您选择更换,您可以凭借产品维修记录,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所在地,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新产品。

其他方面:

万城将按照“三包规定”中所要求的限度、原则和范围承担自己的义务。

1. 一(1)年免费保修

在附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本产品或其相应的部件、辅助部件或附件出现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时,请您将故障设备送至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处进行处理,待修复后由该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通知您前来提取。

2. 热线咨询服务
当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欢迎您拨打万城数码服务咨询热线:4008118878(未开通400地区,请拨打0591-87410628,由咨询人员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或登陆万城网站:www.msc.cn 获得上述服务。

特 别 提 醒

1. 不能享受“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的情况:
如果您购买的本产品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万城有权不按照“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免费维修,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 已经超出三包有效期限和免费维修期限;
◎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非万城及授权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发票(能够证明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除本产品的免费维修期限表(见附表)中所列的主要部件之外,设备的辅助部件和其他部件出现故障,或随机操作系统及软件出现故障时,不作为主机“三包承诺”兑现的依据。

2. 发票原件、三包凭证是您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因此,请您协助销售商完整填写三包凭证、索要销售发票原件并妥善保管,并在每次接受服务时务必携带!如您不能出示发票原件、三包凭证,或所记载的信息与故障设备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该故障设备的三包期限、免费维修期限将以本产品序列号所代表的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在免费维修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三(3)个月(含)。

3. 当执行“三包承诺”中的退、换货时,除发票、三包凭证外,请您务必携带故障设备及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办理。另外,在销售商免费更换时,将在发票背面注明更换时间和更换后设备的序列号并加盖公章,在新的三包凭证上重新注明三包期限,起始时间将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4. 您在购买本产品时,销售商可能会向您做出一些超出本承诺以外的其他承诺,请您向销售商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商对这些额外的承诺负责,万城对此不承担责任。

5. 在您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您将重要的信息进行备份,以免在维修过程中丢失。万城不负责赔偿使用或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6. 为了您的利益,避免您维修等待时间,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可视情况采用产品更换方式为您发生故障的属于保修范围的产品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间不超过两次的此类更换应视为维修。如果您不同意此方式,请务必要求对原产品进行维修而非更换。

7. 在您送修产品时,请务必留下方便与您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维修结束后能够及时通知您取机。请您在收到领取通知后一(1)周内到受理点领取,超过一(1)个月未领取的,万城及负责提供服务的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将不再提供保管责任(用户与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有事先约定的除外)。

   明

1.  本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购买及使用的产品。如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执行。
2.  除非本保修服务承诺中明确表示,万城不做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产品的可销性和对某一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暗示保证。
3. 本承诺适用于2004年10月1日(含)之后新上市的万城存储产品。在此日期之前的产品,请参照万城以往同期发布的保修服务承诺。与本产品一起捆绑销售的其他产品或促销品,请参照各自的保修服务承诺。
4.  万城及其负责售后服务的销售机构或授权维修机构只对本产品出厂时配置的或经由万城及授权维修机构维修过的部件提供上述承诺的服务,对于因依法可归责于万城的故障给您造成的损失,万城及万城的销售商或授权维修机构将根据您的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 在免费保修期内,万城或万城的授权维修机构拥有更换后的故障件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6. 本承诺中公布的电话号码,可能因为电信网络或其他客观因素的变化有所变更,同时万城保留对于服务方式及授权维修机构调整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请以万城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7.  对于上述承诺的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万城所有。